通知公告: 解決貧困戶就業難,東莞保安在行動
新聞中心

行業動态

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中心 >行業動态

新加坡私人保安業概覽

發(fā)布時間(jiān):2013年5月12日 浏覽次數: 5925

雖然新加坡私人保安業與英、美等國相比起步較晚,但新加坡經濟的 快速發展帶動瞭(le)當地保安業的繁榮。 如今,新加坡私人保安業在維護治安 穩定、服務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zhe)越 來越重要的作用。且随著(zhe)保安業不 斷發展,新加坡保安從業人員的素質 得到瞭(le)有效提升,提供的安保服務已深得社會各界的認可,有著(zhe)良好的口 碑。

新加坡保安業的發展

新加坡第一家保安公司成立於(yú)1958年,經過幾十年發展 ,新加坡保 安業已成爲具備(bèi)一定規模的社會産 業。

從機構性質來看,新加坡保安業大緻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私人保 安業,包括保安機構 、私人調查機構 以及保安服務提供商。其從業人員 不允許配備(bèi)槍支和警械 ,主要職能是 保護人身和财産(chǎn)安全,如看守私人住 宅、企業廠房、商店,防止未經許可進 入或偷竊,抓捕破門盜竊者等,抓到的盜竊者必須移交警察部隊處理,也 有一些保安員在公共場所從事安檢 工作。

另一類是政府獨資或控股的機構。工商保安機構依據《工商保安機 構法》於1972年成立,初衷是将新加 坡警察部隊守衛與護衛組分離出來, 成爲新加坡政府的一個法定機構,通 過賦予其提供專業武裝保安服務的 權利,緩解警察部隊的人員編制限制 問題 。一該機構隸屬内政部,高級管理 人負一律由内政部任命,採取有償形 式開展保安服務,並(bìng)可以雇用輔助警 察。工商保安機構曾是新加坡唯一 官辦的 、可以提供武裝安保服務的機 構,也是最大的保安機構。随著(zhe)對保 安關注的提升,新加坡政府決定加強 武裝保安業的競争。2005年6月,根 據《工商保安機構(解散)法》,工商 保安機構解散,其資産和業務等移轉 給策安保安公司。這樣,工商保安機構實現瞭企業化轉型,成爲淡馬錫控 股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與其他保安企 業遵守同樣的法律法規。現在,新加 坡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樟宜國際機場 地勤服務公司等幾家公司也有瞭提 供武裝安保服務的執照。

新加坡私人保安業務範圍

新加坡私人保安業的行政主管 機構是保安業監管局,成立於(yú)2004 年9月1日,隸屬新加坡警察部隊。 其主要職責爲:管理新加坡所有武裝 輔助警察、非武裝保安員、私人調查 員、保安機構、私人調查機構以及保 安服務提供商;制定标準以促進武裝 輔助警察、非武裝保安員以及私人調 查員之間的競争;確(què)保上述人員、機 構遵守标準;承擔、管理對私人保安 員的培訓和測試。保安業監管局通 過制定執照申請和發照條件 ,對規範 從業機構和人員行爲的法律規定進 行補充。

一、保安機構(gòu)業務範(fàn)圍。

保安業監管局将保安機構定義 爲爲獲得酬金或其他報(bào)酬而提供保 安員保護人員或财産的機構,其業務 範圍包括:(一)以物理方式(包括使 用巡邏犬)或電子方式護衛他人财産 (包括交易中的現金),如使用巡邏犬 對建築物進行巡邏;(二)使他人财産 (包括交易中的現金)處於(yú)監視之下 , 包括爲防盜目的,如現金護送、藝術 品保管等;(三)提供貼身護衛或看門 保镖,這裏的“看門保镖”是指在娛 樂場所或其他類似場所,負責對意圖 進入者實施安檢 、控制或監視他人的 行爲;(四)在公共地點或其他場所實 施安檢,包括設備安檢、快速搜身,也 包括對該人占有的個人财産進行物 理搜查。爲獲得報(bào)酬而履行上述職 責之一的自然人,即爲保安員。

一、私人調(diào)查機構業務範(fàn)圍。

根據保安業監管局的規定,私人 調查機構的業務範圍主要包括:(一) 獲取並(bìng)提供某人或其所從事職業有 關的信息;(二)尋找失蹤者;(三)獲 取並(bìng)提供關於(yú)火災、诽滂、損失、事 故、不動産或動産财産損害發生原因 和責任的信息;(四)定位或找回丢 失物、被盜财産,或獲得該财産信息: (五)獲取可用於(yú)民事或刑事訴訟的 證據。

三、保安服務提供商的業務範(fàn) 圍(wéi)。

根據《私人保安業法》第18條的規定,保安服務提供商的業務涵蓋 瞭(le)設汁、安裝、修理 、銷售、咨詢等行 爲,主要包括:(一)安裝、維護、修理 或維修任何住所、車輛、船舶、航空器 或其他運輸方式中的任何安全設備; (二)沒汁、銷售、進口或出口任何安 全設備,但從零售店可以買到的基本 家庭或汽車安全系統或防盜報警系 統除外,而且如果其銷售的系統被設 計成普通消費者可以自行安裝,也不屬於提供安全服務;(三)咨詢,就安 全設備提供相關建議,包括提供與安 全設備有關的産品建議,或者鑒别並(bìng) 分析安全風險,提供最小化安全風險 的解決方案或管理策略;(四)銷售 安全方法或原理,如提供安全總體 規劃、保安審汁檢查、保安規劃和設計、危機管理審計 、保安管理服務等; (五)提供報警監視服務或其他監視, 利用安全沒備提供跟蹤或監測服務, 如提供安全、防盜、火警等警報監控, 或提供全天候監控運輸車隊(如運貨 車、貨物和人員)的位置和狀态,並(bìng)且 在出現事故時立即採取安全反應措施的流動資産監控服務。

新加坡私人保安業行業準入及管理

2007年,新加坡公布瞭(le)《私人保安業法》,經修訂後於(yú)2009年4月27 日施行 。該法對私人偵探、私人調查 機構、保安員、保安機構、保安服務提供者以及相關事項作瞭(le)規範,施行許 可制。爲進一步細化許可制,使其更 明確、可行,内政部於(yú)2009年又發布 瞭(le)《私人保安業(私人調查與保安機構)條例》和《私人保安業(保安服務 提供商)條例》,對上述從業機構、人 員的發照等做出詳細規定。根據上述法律法規,保安業監管局進一步明 確瞭(le)發照條件等相關事宜,使許可制 更加完善 。

一、準入。

目前,新加坡私人保安業的從(cóng)業執照分爲保安機構執照、私人調(diào)查機 構執照、保安服務提供商執照、保安 員執照和私人調(diào)查員執照;對内部雇 主實行登記制度。

在新加坡,一個企業可以同時申 請保安機構執照和私人調查機構執 照。申請人必須先向會計與企業管 制局注冊業務或公司 ,並(bìng)應保征該公 司名稱不侵害任何其他實體或産品的著作權和商标權。申清保安機構 執照或私人調查機構執照的要求基 本相同,保安業監管局隻是針對兩種 業務的特殊性做瞭(le)不同規定。

保安業監管局另對保安機構做出瞭(le)特别要求。一是使用犬隻要求。 未經發證官批準,保安機構執照持有 人不得使用犬隻巡邏。即使獲得瞭(le) 批準,執照持有人還必須遵守下列要 求:所有犬隻必須經新加坡警察部隊 警犬組審查和批準;隻能派遣經該警 犬組正式批準的護衛犬和訓練員;護衛犬必須由護衛犬訓練員操控,該人 應獲得警犬組頒發的證書,證明其已 擁有控制犬隻的技能;在建築物所有 出口和入口都應擺(bǎi)放明顯标識,警告公衆内有護衛犬;當護衛犬被派遣任 務時,即使是靜态任務,訓練員也必 須一直與其在一起。二是評級要求。 即保安機構執照持有人必須參加保 安業監管局實行的“評級”測評 。

在新加坡,從事保安員 、私人調 查員工作的人 ,都需要持照上崗。即使是内部保安員或兼職保安員,也要 申請保安員執照。而私人調查機構 執照與私人調查員執照也有著(zhe)明確的區别。私人調查機構執照授予對 象是接受任務和合同的機構,私人調 查員執照則授予受雇從事私人調查 工作的個人。私人調查員不能自行招攬客戶 ,隻有私人調查機構執照持 有人可以宣傳提供私人調查服務。 持照私人調查機構的董事、合夥人、 唯一所有人,如果做瞭(le)《私人保安業 法》第5條規定的私人調查工作的實 際工作或部分工作 ,則需要申請個人私人調查員執照。

一、管理。

新加坡2009年《私人保安業(行 爲)條例》對保安員、私人調查員的 從業行爲作瞭(le)洋細規定,主要包括不 得妨礙(ài)公職人員或法定機構雇員履 行其法定職責 ,不得共享未獲此授權 的安全信息,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改動 安保沒備,不得允許未被授權的人進 入場所 ,持照保安員應及時向警察局 報告其發現的事件等。

新加坡私人保安業從(cóng)業者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持照上崗。《私人保安業法》規定,保安機構、私人調查機構、 保安員、私人調查員以及保安服務提 供商均應持照開展業務,否則即構成 犯罪 ,一經定罪,會處以相應的處罰: (二)接受發證官或其書面正式授權 的警察的監督 。如果保安員拒絕發 證官或授權警察進入、搜查或接近任何地方;襲擊、妨礙、阻礙或拖延發證 官或授權警察依據《私人保安業法》 管制其有權管制的任何入口或者執 行該法賦予的任何職責或權力;未能 遵守發證官或授權警察在執行該法 下的職責時做出的任何合法要求:拒 絕或怠於(yú)向發證官或授權警察提供經合理要求且依其職權應提供的任 何信息,即應構成犯罪,一經定罪,可 處l萬新元以下罰金,並(bìng)處或單處2 年以下監禁。(三)不得發出假警報。 對於(yú)故意發出火災或入侵者的假警 報的人且對該警報是否會給人帶來 恐懼,或是否會造成應急服務部不計後果的人,将被處以最高5000新元 罰款或最長6個月的監禁,或兩罰並(bìng) 處。(四)私人調查員、保安員、私人 調查機構或保安機構執照持有人或 雇員。不得洩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 得或知道的、具有私人或秘密性質的 信息,除非正在履行職責或者正在開 腱持照私人調查機構或持照保安機 構業務。

此外,保安業監管局在制定執照 申請和發照條件時,對相關從業人員 的行爲也做出瞭(le)相應規定,如犬隻、 反技術監視設備(bèi)使用等。

新加坡私人保安業協會

新加坡保安業協會在行業發展 過程中起著(zhe)重要的作用,在行業自 律、企業監督、業内外交流等方面做 出瞭(le)重要貢獻。

新加坡保安協會。1976年,爲規 範新加坡保安行業,成立瞭(le)“執業保 安及調查機構協會” I992年 ,“執業 保安及調查機構協會”更名爲“新加 坡保安協會”。 各個層(céng)次的保安、安 全及私人調查從業者,其他行業和公 司的保安、調查、安全專業人士,以及 國際相關機構、人士,均可申請加加入。 該協會的組織結構爲傘式。管理委 員會負責管理該協會,其成員經選舉 在協會成員中産生。管理委員會現 有11名成員,包括1名主席、1名高 級副主席、2名副主席,名譽秘書和助 理名譽秘書各1名、名譽财務和助理 名譽财務各1名,以及3名委員會成 員。

該協會起草瞭(le)“保安員十條戒 律”,並(bìng)於1994年開始實施認證計 劃 ,由該協會主席任主任的“認證委 員會”直接監管,每年4月接受認證 中清並(bìng)召開認證陳述會。認證共有5 種:經認證的保安機構(CSA)、經認 證的保安執業人員( CSP),經認證的 保安經理( CSM)、經認證的私人偵探 (CPI)、經認證的護衛(CPO)。新加 坡保安協會是根據《新加坡商标法》 第1 5條第5款的規定,經新加坡知 識産權保護局注冊使用上述縮寫、進 行上述認證的獨家機構。

持照保安機構協會。持照保安 機構協會於(yú)1997年成立,目前已有 70多家成員及1 2家經批準的培訓 學校,旨在通過成員間的相互作用來 提升保安業的職業化。該協會下設: 提名分委員會,負責制定和維護入會 标準等事宜;培訓标準分委員會,負 責協會培訓中心準入标準的制定,並(bìng) 定期對所有培訓中心進行檢查,以他 其符合制定的标準;道德标準分委員 會,負責對各成員的活動進行定期檢 查,以確保其行爲滿足最高的職業道 德标準。

持照保安機構協會的成員資格 隻對組織和機構開放,主要分爲以下 幾類:普通會員,符合該協會制定的 認證标準,並(bìng)已獲得新加坡警察部隊 頒發的經營保安機構執照的組織或 機構,可以成爲普通會員。截至2007 年5月19日,普通會員共有53家。 準會員。從事保安業活動,但未滿 足普通會員标準的組織或機構。截 至2007年5月19日,普通會員共 有12家、榮譽會員。在業界享有盛 譽且該協會管理委員會認爲吸納該 組織或公司入會,将有利於(yú)實現協會 目标。“當然成員”。即該協會的執 行委員會可以指定一個或多個其認 爲能夠促進實現協會目标、享有聲譽 的組織成爲“當然會員”。該組織将 派員參加執行委員會。當然會員可 以參加執行委員會會議,但沒有表決 權,經委員會批準,參加該協會的分 委員會,並(bìng)發揮積極作用。“當然會 員”不需要支付會費,也不能擔任經 選舉産生的職務。

爲使其成員瞭(le)解保安業最新動(dòng)态,對海外保安業進行評估,與海外保安組織增進信任,該協會多次組織 出國學習考察團。

新加坡保安從業人員技能培訓

2005年,新加坡保安業技能與培 訓委員會(huì)成立,由保安業龍頭企業、協會(huì)、政府機構(gòu)、工會(huì)代表以及培洲 機構(gòu)等組成,利用其成員資源、專業知識和經驗來建立系統的技能更新 和技能認證體系,強化保安人員的專業水平。

2007年7月,由新加坡勞動發展局領導(dǎo),保安業技能和培訓委員會 (ISTC)作爲合作夥伴,開始實施保 安勞動技能資格措施,旨在提高私人保安業的整體專業化水平。保安勞 動技能資格規定瞭(le)私人保安工作需 要的技能以及進入該行業需要的培 訓,同時也爲保安職業生涯的靈活性和保安員的發展提供瞭(le)有益的職業渠道。

保安業監管局在保安勞動技能 資格培訓中發揮著(zhe)重要作用。由於其負責制定保安員及保安機構的發 照标準,因此會不定期施加新的發照 要求或其他規定,如強制性要求參加某些模塊的培訓,以提升保安部門的 職業标準,從而對體系及能力标準的 發展做出瞭(le)重大貢獻。而隸屬人力 部的勞動發展局,主要緻力於勞動力發展問題,如培訓、雇用等,其作爲促 進新加坡人力資本發展的國家機關, 在發展繼續教育與培訓方面經驗豐富,而保安勞動技能資格即是其中之 —。

在保安勞動技能資格證書體系中,職業級别分爲3級,分别是行動、 監督和管理;而證書則分爲4類,即: 證書、中級證書、高級證書、畢(bì)業證 書。每一類資格證明反映瞭(le)從業人 員所獲得的能力,構成瞭(le)職業基礎培 訓、提升途徑和技能認可的基礎。其 中行動級别主要針對保安員和輔助警察,在勞動技能資格證書要求上, 前者需要獲得保安證書,而後者需要 獲得武裝保安中級證書.監督級别 主要針對保安主管,需要獲得保安監督高級證書。管理級别則針對保安 員負責人或運營經理,需要獲得保安 管理畢(bì)業證書。

資格證明培訓由兩部分組成:核心單元和選修單元。核心單元指雇員應具備(bèi)的基本技能,以便能承擔基本工作或滿足規定性許可要求。選修單元指勝任執行特定工作所要求的職業技能,或者能幫(bāng)助雇員完成工作的通用技能。

相關閱讀:
“簡政放權”,開創協會商會工作的新局面2015年12月23日
淺談非政府安保服務的市場現狀與存在問題2015年11月13日
東莞保安協會:精心培育、有效監管好東莞保安服務行業2015年6月30日
嚴防死守保世博安全,拾金不昧顯文明素質——東莞保安服務公司保安隊員揚風採2015年6月26日
加強自律,架起監管部門與保安企業溝通的橋梁2015年5月15日
監管有度,推進東莞保安服務業發展2015年5月15日
新聞中心
公司新聞
最新公告
行業動态
一線保安
法律法規
媒體聚焦
安防知識
站内搜索
最新公告
解決貧困戶就業難,東莞保安在行動
東莞保安服務公司招聘派遺到東城區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員啓事
東莞保安公司現階段遇到的兩大難題
東莞保安服務總公司黨委召開黨委中心 理論學習擴大會議
東莞保安公司舉行優秀退伍兵表彰大會
關於組織本市保衛(安保)人員報考成人大專“社會工作(安保管理方向)”專業的通知